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力争在9月份将教师的绩效工资全部兑现到位。目前宣城、铜陵、合肥等地已经开始陆续发放从今年1月份至今的绩效工资。 “现在各市县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兑现的进展不平衡,省里正在加紧督促。 ”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省力争在9月份将教师的绩效工资全部兑现到位。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原本计划在教师节前基本兑现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绩效工资,但目前少数市县还不够重视,有个别市到现在连具体实施方案都还没上报,目前仅有宣城、铜陵、合肥等几个市开始陆续兑现。“每10天就应向省政府进行一次进度通报。 ”该负责人透露,中央和省级财政所需的配套资金已经下拨,各地必须积极开始执行兑现,确保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按时足额到位。 各地标准有差异 按照规定,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是学校搞活分配的重点。因此,各个地市所发放的绩效工资标准也有一定差异,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都是挂钩的。省人社厅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不管发放多少,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水平是原则。据悉,发放绩效工资将从今年的1月1日起开始补齐。 五种行为扣奖金 绩效工资发放有一套严格的考核办法。有五种行为将可导致教师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其中包括: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旷课(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视情况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具体标准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同时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对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