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文件
教基[2006]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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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安徽省义务教育实验课程
安排表、规范教学时间和作息时间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
2001年,根据国家级课改试验区芜湖的课改情况,省教育厅制定了“安徽省义务教育课程安排表”(见省教育厅教基[2001]52号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推广工作规划>的通知》附件),印发到省级课改试验区。由于各地反映该“课程表”小学语文、数学和英语等主要学科课时偏紧,在大量调研论证的基础上,2002年,省教育厅对“安徽省义务教育课程安排表”进行了部分调整(见省教育厅教基[2002]44号文件《关于调整安徽省义务教育实验课程安排表的通知》),印发给各市教育局、各省级课程改革实验区。近年来,我们发现2003年和2004年进入课改的地方不少县没有按照省教育厅教基[2002]44号文件安排小学课程和课时,而是按照省教育厅教基[2001]52号文件安排小学课程和课时。为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扎实做好我省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实验推广工作,现将省教育厅教基〔 2002 〕44 号文件重新印发到各市、县(区)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规范周课时。小学每天安排6 节课,每周课时30 节。鉴于小学一、二年级原课表安排每周26 节课,为了便于排课和统一放学时间,避免小学一、二年级下午只上一节课就放学的情况,统一增加到每周30节。安排如下:根据教育部《关于保证中小学体育课课时的通知》(教体艺[2004]10号)要求,一、二年级增加1 节体育课,也就是每周安排4 节体育课,同时在没有体育课的一天下午的最后一节课安排1节体育活动。还可以在一、二年级安排1 节课外阅读(含古诗文诵读)和1节活动课〔有教师辅导,含根据兴趣爱好开设的教学班活动〕。中小学不得擅自增加周课时。
二、统一规范学年教学时间。小学和初中每学年教学时间39 周,其中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如学校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远足等),复习考试时间2周(9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复习考试增加2周(包括在9年级上课时间35周之内)。寒署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 周。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上述教学时间安排每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行事历,规范开学、放假时间,不得提前安排期末考试和放假时间。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提前结束新课,不得提前组织期末考理试,更不得提前放假。学生寒暑假期间,教师应推迟3—5天放假,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新学期开学前,各学校要组织教师集体备课一周。
三、统一规范作息时间。中小学一律取消走读生统一到学校上早读课和晚自习的规定。部分实行一天三到校的农村中小学一律改为一天两到校。初中走读生到校时间每天早晨不得早于7 : 30,小学走读生到校时间每天早晨不得早于7 : 50。 中小学每天下午到校时问,每年10 月至第二年4 月不得早于14 :00,每年5—6 月和9月不得早于14 : 30 。小学走读生下午放学时间不得迟于17 : 30 。初中走读生下午放学时间每年10月至第二年4月不得迟于l7: 30 ,每年5—6月和9 月不得迟于18 :00。中午在学校就餐的走读生的作息时间可以根据方便学生的原则适当调整,上午到校时间应推迟,下午放学时间应提前。小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至多不超过6 小时,低年级还应适当减少。初中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至多不超过7 小时。中小学要保证学生每天有1 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住校生可以上早读和晚自习。早读时间不超过45 分钟,晚自习时间不得超过2 小时。住校生上早读课和晚自习时教师应加强个别辅导,但不得利用这些时间集体上课。要保证初中生、小学生睡眠时间不少于9 小时。中小学安排走读生上早读和晚目习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从重处理学校有关责任人。
四、各小学要重视利用地方和学校课程开设口语交际、课外阅读〔含古诗文诵读)、体育活动、手工劳作、器乐训练等和三至六年级英语活动课.加强写字教育。提倡在全校范围内统一设置时间开设不同的活动课,学生可根据兴趣跨班级、跨年级选择活动。
五、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在今年8 月20日前将本《通知》 转发到各小学和初中,并在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学检查中,将执行本《通知》精神列为重要内容。各小学和初中要认真对照自查,严格按本《通知》精神安排课程、课时、作息时间和学期教学工作。
各地在执行本通知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
二○○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安徽省教育厅文件
教基[2002]0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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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安徽省义务教育实验课程安排表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省级课程改革实验区
为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组织好我省的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根据我省当前各省级新课程实验区选用教材的情况,对原《安徽省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推广工作规划》所附的安徽省义务教育课程安排表”进行了部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安徽省义务教育课程安排表”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省级新课程实验区从2003年春季新学期起,按调整后的课时安排执行。
一、调整后的课程安徘表有两种:表(一)供选择分科课程的实验区参照执行:表(二)供选择分科与综合相结合课程的实验区参照执行。
二、初中阶段的学校在选择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时,若选择科学、历史、地理可相应减少自然地理的内容;若选择历史与社会、生物、物理、化学,则应参照相关课程标准安排自然地理的内容。
三、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还包括班团队活动、校传统活动(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运动会)、心理健康活动等。其具体内容由地方和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自主开发或选用。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可同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课时结合在一起使用,可以分散安排,也可以集中安排。四至六年级每周安排信息技术教育课1节、七至九年级信息技术教育总量不得少于68课时,每学年课时及周课时数由各校自定。晨会、班队会、科技文体活动等,由学校自主安排。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门课程普遍增加了实践活动内容。学校在考虑学年教学计划时,应根据活动的性质和内容,统筹合理安排。
四、各门课程均应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机地渗透思想道德教育。健康、国防、安全、法制等专题教育应渗透在相应课程中进行、不要专门编写面问学生的读本,加重学生的负担。
五、一至六年级设体育课(含健康教育),七至九年级设体育与健康课,均应贯彻‘健康第一”的原则。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要求的健康知识,应在相关体育活动中让学生了解,但不得组织笔试。
六、在地方和学校课程中,一、二年级各开设手工课1节,三至六年级各开设英语活动课1节(或短课2节)。写字、口语交际、课外阅读、语文和数学等学科实践活动课可在地方与学校课程课时中安排。
七、农村初中要试行“绿色证书”教育,城市初中也要逐步开设职业技术课程。所需课时在地方和学校课程的课时中解决。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