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成立以校长为安全小组组长的安全管理组织,为了使我校的安全工作有章可循,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以下安全制度:
1、值日教师和各班班主任应禁止教学楼二楼的学生在栏杆上攀登或站立;禁止学生在楼道口下滑行;
2、各授课教师必须准时上课,如有事应事先请假,并安排好课程,避免因无人上课造成突发事件;
3、严禁体罚学生;
4、在课外活动上、下午上课前,值日教师和各班班主任应时刻关注本班学生的活动,一有学生纠纷应及时处理;
5、值日教师禁止学生猛跑、追打或一此不安全游戏;
6、禁止动用摩托车出公差,如出公差私自用摩托车责任自负;
7、各班每周安排一节课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三防”交通等);学校选派各自然组的路队长,关注学生在校外的安全情况;
8、每天课间操由大队辅导员总结前一天学生的安全状况;
9、校长为全校师生的安全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该班学生的安全责任人,值日教师为当日学生课后活动的安全责任人,授课教师为该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附:安全组织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责任编辑: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