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安全工作第二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第三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具体责任。
(一)第一责任人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掌握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状况,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目标管理,与教育教学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奖惩。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完善内部管理体制,确保安全工作组织、制度、措施三到位。
3、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大力开展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安全意识,保证安全工作的人、财、物三落实。
(二)主任为安全工作的第二责任人及其职责
1、协助校长研究、布置、抓好安全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在安全工作中各司其职,互相配合。
2、经常开展安全工作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对重大隐患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校长。
3、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批评教育,对因过失或不负责任发生的事故和各种事件,按照“三不放过”(原因不明、责任不清、未作处理)的原则进行处理;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责任人,进行表扬或奖励。
(三)班主任为安全工作的第三责任人及其职责
1、贯彻实施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决定,制定安全工作计划、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部门的安全工作。
2、定期对本部门的教职工或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对本部门安全工作经常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汇报、及时整改。
4、认真搞好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搞好防火为中心的“四防”(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矛盾激化)工作。
5、本部门发生案件时应保护好现场,发现事故苗头、重大隐患或事故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或上级领导报告。
6、加强对三管(人、财、物集中的地方)部位,“四防” (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矛盾激化)目标的管理,做好资料的收集、台帐整理和信息反馈工作。
(四)授课教师为当堂课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1、授课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要严肃课堂纪律、认真上好每节课,平时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意识。
3、每节课要清点班上学生数,未到的学生一定要查明原因,并及时报告学校。
(五)值日教师是值日当天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1、每天7:00之前到校,下午等学生放学后方可离校。
2、值日教师负责学校一天所有日常事务,主要是学生的安全工作。
3、值日教师每天上午组织学生做好课间操,中午组织好学生午休,下午组织学生排队放学。
4、收集学生当天有关信息资料,向学校报告。
桃花小学安全工作责任区的分工:
一年级:教室、教室门前、旗台 二年级:教室、教室门前、楼道
三年级:教室、教室门前 四年级:教室、教室门前
五年级:教室、教室门前 六年级:教室、教室门前、厕所 (责任编辑: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