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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交通安全制度

时间:2009-05-28 16:49来源:网络 作者:admin 点击:
1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下的安全责任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对学生安全工作承担主要责任。

1、学校实行校长负责下的安全责任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对学生安全工作承担主要责任。

    2、学校经常组织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加强责任心,严防发生事故。

    3、加强师生骑车管理,定时检查车辆性能,保证安全运行,实行学生骑车审批制度。

4、学生外出活动,应报请校长的同意后才可有组织有纪律地外出开展活动。

    5、骑自行车在公路及街道上行驶,必须靠道路右侧或慢车道行驶,不准并列行驶或争道抢行,在城市不准闯红灯,不准与机动车抢道、抢桥,要让机动车先行。

    6、骑自行车不准撑伞,不准双手离把或一手扶把,不准做一人踏车的游戏式骑车;不准互相追逐,挟肩并行,栽头猛拐,曲线竞驶;不准攀扶其他车辆在人行道上行驶,转换时必须伸手示意;不准拖带其他车辆或骑一辆带一辆。

    7、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严禁小学生带人骑车,在街道、机耕路、公路上不准学骑自行车。

    8、不管步行或骑车在公路街道上行走时,必须靠右行走或人行道上行走。

    9、不管是步行或骑车,在横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在无来往车辆,从人行横道线内通过。

    10、严禁在机动车临近时横穿公路、机耕路。

    11、不准在街道上、公路上、机耕路上拦车、爬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12、在公路、机耕路或其他道路上行走时,不准钩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准边走边看书或边玩耍。

(责任编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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