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今年军校和国防生院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 1.政治考核。志愿报考军校的考生,于6月20日前,参加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当地招生办公室、所在中学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共同组织的政治考核,认真详实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该表可向所在中学或人武部领取)。合格考生的《政治考核表》由考生在参加面试、体检时上交省军校招生办公室。各位考生必须妥善保存,不得污损或遗失。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不能报考军队和国防生院校。 2.填报志愿。6月27日至28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军队院校在提前批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设置A、B、C三个平行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志愿报考的考生,最多可以填报3所指挥类、3所非指挥类院校,共6所院校18个专业。但在填报军校、国防生院校的同时不能填报公安、司法、北京电子科技等其它非军事类提前录取院校,否则为无效志愿。此外,军校、国防生院校招生专业均有性别区分,凡未注明招收女生的专业均只招收男生,错填者将被视为无效志愿。 3.查看达线情况。6月29日14时之后,考生登陆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查看达线情况。 4.心理测试。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测试,主要是检测考生对军队院校学习和生活的职业适应性,判断其是否适应部队训练和军事作业,是否具备培养合格军官的基本心理条件。线上考生于6月30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政治考核表,前往当地军分区、人民武装部参加心理测试,合格者参加面试、体检。 5.面试体检。全省军队院校招生面试体检采取分片集中组织方式进行,分别在当涂县第86医院、合肥市第105医院、蚌埠市第123医院设立三个面试、体检点。7月1日至3日,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政治考核表等相关证件和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检。 6.投档录取。政治考核、心理测试、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依次投档,并在网上组织录取。 五、军校生和国防生的有关待遇 1.军校生:军队院校新生入校后,由院校组织进行政治考核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每月按标准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毕业学员由院校根据解放军总政治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工作,任命为军官或文职干部。大学本科毕业学员,定为副连职(或专业技术13级),授予中尉军衔(或文职8级)。 2.国防生:国防生是军队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培养的、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的大学生。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由部分学杂费和生活补助费构成,目前标准为10000元/年)。国防生毕业经综合考评合格者,根据军队需要统一分配。到部队报到任职后,享受同职级(衔)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各项待遇。首次确定职级、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相同。根据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本科毕业生定为副连职(或技术13级)、中尉军衔(或文职8级)。毕业国防生的军龄,夏季毕业的从报到当年6月30日起算。 六、特别提醒 1. 填报军校和国防生志愿不影响正常志愿的录取。军校和国防生在提前批次录取,对未被录取的考生,将按其填报的地方高等院校正常录取。因此,考生填报军校和国防生院校志愿,实际是增加了一次被录取的机会,不必担心其后批次的录取工作。但本人明显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如有色盲、色弱,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肢体缺陷等问题的考生,以及超龄、历届生等均不得填报军校和国防生志愿。 2.军队院校和国防生院校招生均无计划外招生。军队院校和国防生院校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下达,面向社会公布(以《报考指导》为准),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招生指标”和“计划外招生”。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院校的考生必须参加省军区系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录取,不存在高考前“预录”或8月底后“补录”。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是地方大学生,不是现役军人,录取时不办理入伍手续。广大考生如遇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招生主管部门举报,切不可心存侥幸,以免上当受骗。 3. 招生院校不单独组织面试。军校和国防生招生面试工作由省军区集中统一组织。面试工作人员由全军招生办从有关单位选派,通常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结束后,面试工作人员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结果。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0551—4361226(政审、面试、体检期间)、16887801(录取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