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好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和会议精神,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和《枞阳县实施〈安徽省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细则》的要求,中心学校与全镇各小学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各学校要加强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教育的文件及通知精神。
二、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措施。成立以校长和分管校长为正、副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配有专兼职安全员办公负责,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严密排查,整改有力,明确责任,工作扎实。
三、安全工作严格实行目标管理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要建立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工作中不推诿、不扯皮。不得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不得发生危房倒塌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师生中毒事故,学生溺水事故,校园暴力伤害事故,校园火灾事故,重大水、电事故,学生挤压、踩踏、坠楼事故等。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不得松懈,时刻警醒。对造成人身伤亡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将实行目标管理一票否决,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学校要对师生强化安全教育,开展安全疏散演练活动。学校要有加强安全管理的措施,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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