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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2)

时间:2009-12-10 20:17来源:枞阳教育局 作者:admin 点击:
附件1: 校长(含副校长)绩效考核评分表 项 目 分值 因 素 评 价 要 点 工作量 10 行政管理 按学校行政分工的工作职责为准 10 教学工作 按规定兼课、听

附件1:
校长(含副校长)绩效考核评分表
 
分值
        
工作量
10
行政管理
按学校行政分工的工作职责为准
10
教学工作
按规定兼课、听课达到规定要求
工作
 
表现
10
工作态度
 
1.事业心强,有开拓、奉献精神。
2.勤政廉政,实行校务公开。
3.热爱师生,作风民主求实。
4.为人正派,办事公道。
30
管理水平
 
1.政策水平:坚决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
2.理论水平:认真学习政策理论和现代教育理论,准确把握素质教育内在规律,掌握科学有效的管理知识。
3.组织能力:自觉执行上级指示,协调上下级关系,调动班子与教职工积极性。
4.管理过程: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职责分明,中心工作突出,决策科学合理,常规管理规范,措施得力,任务落实。
工作
 
成效
10
三风
领导班子作风正,教师教风好,学生学风浓。
10
五育
学校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具有特色;学生全面发展,富有个性。
10
三率
办学水平评估达标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率和学生家长、社会满意率较高。
10
三创
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成效明显。

 (责任编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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