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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与要求细则

时间:2009-09-07 22:07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根据藕山中心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实行人定岗,岗定职,岗定责,结合我校校园安全管理形势,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教导主任是课

 

根据藕山中心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实行人定岗,岗定职,岗定责,结合我校校园安全管理形势,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教导主任是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课任教师是当堂安全直接责任人。
二、严禁学生在校园内购买、吃零食;严禁学生在校厨房内饮生水以及用玻璃瓶带水。
三、严禁学生推拉教室门;严禁学生无意义相互追逐。
四、严禁教师指使学生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否则,出现安全问题,责任自负。
五、除学习委员送、拿作业本上楼外,任何学生不得上楼,出现安全问题,谁指使谁负责,(不含每天扫楼道的学生)。
六、严禁学生上学、放学玩水,一旦发现,班主任要及时严肃处理此事,并告知其监护人和校长。
七、休息期间,各年级由学生班干负责纪律,值周教师负责巡查,并处理学生可能发生的纠纷,杜绝学生在操场内活动以及出校园外活动。
八、大扫除班主任必须在现场,否则出现安全问题责任自负。大扫除后,铃声未响,学生不得离开校园,特别要关注洒水的学生。
九、课堂安全以课表为准,各负其责,未经教导主任同意,擅自调课一律无效。,
十、请假后的代课教师以教导主任安排为准,如未安排代课,课堂后果由教导主任承担,如未向教导主任请假,一切后果自负。
十一、上、下午最后一节课铃声未响,各班级学生不得离开校园,否则,责任自负。所有班主任必须在放学铃声响后离校。
十二、各班主任有义务、也有责任向学生宣传安全相关内容并落实到位,各班级如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校长,如校长不在校,要及时报告教导主任,超出半天责任自负。
 
二○○九年九月一四日
(责任编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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