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枞阳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细则》的要求和藕山中心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我校安全工作的有关问题与安全相关责任人签订如下责任书,以确保我校财产及师生人身安全。
一、职责与责任
学校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副校长和教导主任为安全工作第二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班班主任为第三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具体责任。
二、具体职责
校内三级安全工作责任人须各自按照《细则》规定行使职责,切实抓好安全工作。如玩忽职守,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值日教师职责
按照学校《教师值日制度》的规定执行。
四、班主任职责
负责本班安全教育与管理,确保本班财产和学生人身安全万无一失。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或上报学校。否则,自负其责。
五、科任教师职责
各科任教师在各自任课时间内对本班学生安全负有直接责任。每节课前要点清学生数,对缺席生应及时查明原因。
校长: 班主任:
200 年 月 日 (责任编辑:风) |